2011-05-12 00:00:00
宁波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60568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855142户,家庭户人口为70444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人减少了0.2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883564人,占51.06%;女性人口为3722125人,占48.9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34,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53略有提高。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88859人,占11.69%;15-59岁人口为5708659人,占75.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8171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4750人,占8.6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0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858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04227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87868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114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441人上升为1033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1794人上升为1370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4463人上升为3784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6730人下降为2907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103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7718人,文盲率[5]由5.85%下降为3.83%,下降2.02个百分点。
六、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195162人[6],占68.3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10527人,占31.6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70862人,乡村人口减少22777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2.56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
常住人口(人) |
全 市 |
7605689 |
海曙区 |
373742 |
江东区 |
366648 |
江北区 |
361242 |
北仑区 |
612267 |
镇海区 |
418500 |
鄞州区 |
1359198 |
象山县 |
503279 |
宁海县 |
646074 |
余姚市 |
1010659 |
慈溪市 |
1462383 |
奉化市 |
491697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