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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 2015-05-27 10:57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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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了统一和规范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准确提供相关的统计资料,同时与国际上相关分类进行比较,我局制定了《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2、联合国“信息业”与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对照表
      3、联合国“信息和通讯技术”与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对照表
      
     
    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
      一、范围
      (一)为了统一和规范信息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提供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比较的统计分类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确定的信息相关产业主要是指与电子信息相关联的各种活动的集合。
      (三)信息相关产业主要活动包括:
      1、电子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活动;
      2、计算机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活动;
      3、用于观察、测量和记录事物现象的电子设备、元件的生产活动;
      4、电子信息的传播服务;
      5、电子信息的加工、处理和管理服务;
      6、可通过电子技术进行加工、制作、传播和管理的信息文化产品的服务。
      二、划分方法
      本规定是国家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简称:《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它以《行业分类》为基础,主要参考了联合国的《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3.1版(简称:ISIC/Rev.3.1)中的“信息业”和“信息和通讯技术”两个相关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为了体现信息相关产业的特点,本规定按照电子信息活动的同质性,对与信息相关的行业小类进行了重新分层和组合。同时,为了体现本规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一致性,其所有类别的名称和代码,均采用《行业分类》的原名称和代码。
      本规定根据行业小类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确定其内容。例如,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中,虽然有部分产品是非电子观察、测量和记录的产品,但由于大部分为电子产品,则该活动归入本规定中的相关类别。
      三、与国际分类比较
      2002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参考了《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的“信息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信息和通讯技术(ICT)”,制定出ISIC/Rev.3.1中的“信息业”和“信息和通讯技术”两个相关分类。本规定可以与ISIC/Rev.3.1、NAICS和OECD的有关分类相对应。
      四、信息相关产业分类
      信息相关产业分类
    类别名称
    分类代码
    一、电子信息设备制造
     
     1.电子计算机设备制造
     
       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4041
       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4042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4043
     2.通信设备制造
     
       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4011
       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401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13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4
       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4019
     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31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4032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4039
     4.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4071
       家用音响设备制造
    4072
     5.电子器件和元件制造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051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4052
       集成电路制造
    4053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4059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4061
       印制电路板制造
    4062
     6.专用电子仪器仪表制造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20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1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4123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4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4125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4127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4128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4129
     7.通用电子仪器仪表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4111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4112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4114
        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4119
      8.其他电子信息设备制造
     
        电线电缆制造
    3931
        光纤、光缆制造
    3932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4155
    二、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
     
      1.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6375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6572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6579
      2.通信设备销售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6376
        通信设备零售
    6573
      3.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7314
    三、电子信息传输服务
     
      1.电信
     
        固定电信服务
    6011
        移动电信服务
    6012
        其他电信服务
    6019
      2.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
    6020
      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2
      4.卫星传输服务
     
        卫星传输服务
    6040
    四、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计算机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
    6110
        数据处理
    6120
        计算机维修
    6130
        其他计算机服务
    6190
      2.软件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
    6211
        应用软件服务
    6212
        其他软件服务
    6290
    五、其他信息相关服务
     
      1.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广播
    8910
        电视
    8920
        电影制作与发行
    8931
        电影放映
    8932
        音像制作
    8940
      2.新闻出版业
     
        新闻业
    8810
        图书出版
    8821
        报纸出版
    8822
        期刊出版
    8823
        音像制品出版
    8824
        电子出版物出版
    8825
        其他出版
    8829
      3.图书馆与档案馆
     
        图书馆
    9031
        档案馆
    9032
      说明:分类代码栏中的代码均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代码。
     
    附件1:
    《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当今社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相关产业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和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以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产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国在国民经济“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了“加速发展信息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方针,部分地区和部门相继开展了与信息产业、信息化有关的调查研究,探索研制信息产业分类。
      由于目前我国统计上缺乏对信息产业统一的定义和规范,因此难以用统计数字为依托,对信息产业及信息化的发展状况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并进行地区间、国际间的比较。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
      二、制定的原则
      (一)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信息产业是国家“十五”计划纲要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在确定信息产业分类的范围时,应满足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对信息产业的观察和比较需要。
      (二)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要以国家标准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下简称:《行业分类》)为基础制定分类框架。在确定分类的内容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
      (三)兼顾国际比较。信息产业是当今全球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发展自己的信息产业。因此,制定与国际可比的信息产业分类,有利于我国在信息产业方面与国际比较和交流,使之更快地发展。
      三、制定的方法
      (一)以行业分类为基础制定信息相关产业分类
      《行业分类》是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分类。但由于它是按照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行业的,难以满足横向观察某一经济现象(跨行业观察,如信息产业、环保产业等)的要求,因此需要以此为基础,制定派生的相关分类。《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是按照信息活动的自身特征,在《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对与信息活动有关的类别进行的重新组合。同时,该分类参考了联合国的《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3.1版(简称:ISIC/Rev.3.1)的相关分类的编码方法,使得《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的细类名称及代码与《行业分类》相对应。
      (二)信息相关产业范围的确定
      目前关于信息产业划分大致有三个口径,一是大口径,即将与信息活动有关的内容都列为信息产业。它包括所有的信息生产、搜集、加工、传播、管理活动,以及与信息有关的产品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活动。二是中口径,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同时参考了ISIC/Rev.3.1的两个相关分类确定的范围。即,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三是小口径,它是在中口径基础上,剔除了信息文化产品的内容(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其范围包括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在上述三个口径中,大口径的范围较宽,几乎包括了与信息有关的全部活动。小口径虽能满足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信息相关产业的观察,但由于口径较窄,无法与国际上相关分类比较。中口径是在小口径基础上拓宽了与国际比较的内容,它既符合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战略目标的要求,又能与联合国的两个相关分类进行比较。因此,我们认为中口径更加科学、实际。
      四、与国际标准的比较
      1997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制定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首次对信息业进行了归类,并将其纳入了分类体系中。199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也通过了“信息与通讯技术”分类。这两个分类从不同的侧面描述和定义了信息技术活动,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2002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以NAICS和OECD的分类为基础,制定了“信息业”和“信息与通讯技术”两个相关分类,为世界各国确定自己的信息产业分类并进行国际比较提供了依据。
      此次制定《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除考虑我国信息相关产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外,还参考了联合国新制定的两个相关分类,其目的就是做到与国际标准比较。
     
    附件2:
    联合国“信息业”与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对照表
     
      录制媒体的出版、印刷和复制
     
     
      2211书籍、小册子和其他出版物出版
    图书出版
    8821
      2212报纸、期刊和杂志出版
    报纸出版
    8822
     
    期刊出版
    8823
      2213记录媒介出版
    音像制品出版
    8824
     
    电子出版物出版
    8825
      2219其他出版
    其他出版
    8829
      邮政和电信
     
     
      6420电讯
    固定电信服务
    6011
     
    移动电信服务
    6012
     
    其他电信服务
    6019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2
     
    卫星传输服务
    6040
      计算机和有关活动
     
     
      7221软件出版
    基础软件服务
    6211
     
    应用软件服务
    6212
      7230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
    6120
      7240数据库活动和电子内容在线分发
    互联网信息服务
    6020
      娱乐、文化和体育活动
     
     
      9211影片和影带的制作和发行
    电影制作与发行
    8931
     
    音像制作
    8940
      9212影片放映
    电影放映
    8932
      9213广播和电视活动
    广播
    8910
     
    电视
    8920
      9220新闻社活动
    新闻业
    8810
      9231图书馆和档案馆活动
    图书馆
    9031
     
    档案馆
    9032
     说明:联合国的“信息业”不包括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中的“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以及“计算机服务”中的“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和“其他计算机服务”。
     
    附件3:
    联合国“信息和通讯技术”与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对照表
    信息和通讯技术
    信息相关产分类业
     办公、会计和计算器具的制造
     
     
     3000 办公、会计和计算器具的制造
    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4041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4043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4155
     电力机床和器械的制造n.e.c.a
     
     
     3130 绝缘线和电缆的制造
    电线电缆制造
    3931
     
    光纤、光缆制造
    3932
     收音机、电视和通讯设备和器材的制造
     
     
     3210 电子阀门和电子管及其他电子组件的制造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051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4052
    集成电路制造
    4053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4059
    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4061
     3220 用于有线电话和有线传输的电视和无线电发射机和设备的制造
    印制电路板制造
    4062
    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4011
    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401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13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4
    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40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31
     3230 电视和无线电接收机、音、像录制或复制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
    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4042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4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4032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
     制造
    4039
    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4071
    家用音响设备制造
    4072
     医疗设备和仪器及度量、检验、测试、导航和其他用途器具的制造,光学仪器除外
     
     
     3312 度量、检验、测试、导航和其他用途仪器仪表的制造,工业流程检测设备除外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20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4112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4114
     
    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4119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1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4123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4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4125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4127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4128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4129
    3313 工艺流程检测设备的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4111
     批发贸易和经纪贸易,机动车辆和摩托车除外
     
     
     5151 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和软件的批发贸易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6375
     5152 电子部件和设备的批发贸易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6376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6572
     
    通信设备零售
    6573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6579
     邮政和电信
     
     
     6420 电讯
    固定电信服务
    6011
     
    移动电信服务
    6012
     
    其他电信服务
    6019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032
     
    卫星传输服务
    6040
     无接线员机器和设备及个人和家庭用品的租赁
     
     
     7123 办公器具和设备的租赁(包括计算机)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7314
     计算机和有关活动
     
     
     7210 硬件咨询
    计算机系统服务
    6110
     7221 软件出版
    基础软件服务
    6211
     
    应用软件服务
    6212
     7229 其他软件咨询和供应
    其他软件服务
    6290
     7230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
    6120
     7240 数据库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
    6020
     7250 办公、会计和计算器具的保养和维修
    计算机维修
    6130
     7290 其他与计算机有关的活动
    其他计算机服务
    6190
    说明:联合国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不包括我国“信息相关产业分类”中的“其他信息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