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5 09:36:12
市统计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为指导,多维度提升产业集群监测,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助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实践,构建产业监测制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是我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准确反映产业集群发展状况,市统计局经过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界定和划分了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统计范围、产业门类,制定了《宁波市“246”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制度(制造业部分)》。该《制度》从适用范围、产业分类、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统计方法、监测频率等方面明确了产业集群监测制度,为科学反映产业运行情况夯实了统计基础。
二是加大监测力度,形成常态监测机制。为更好地反映产业集群的运行态势,一方面,加大对产业集群的统计监测力度。根据《制度》,按月对产业集群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研发费用的总量及增速,并与规模以上工业同步提供生产或效益相关指标数据。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注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以“三服务”为契机,赴重点企业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利用统计指标开展统计分析。
三是深化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咨询职能。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及时做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统计数据的分析解读,从总量、速度等指标综合评价产业集群的发展情况,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好跟踪分析和预警预测,提高产业监测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做好精准统计服务。今年6月呈报的工业统计信息《我市“246”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获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宁波市副市长陈炳荣分别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