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公报
2018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19-02-02 09:53
来源: 宁波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阅读次数:

    2018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新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一、综 合

    地区生产总值。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46亿元,跻身万亿GDP城市行列,仅用全国0.1%的陆域面积创造了全国1.19%的GDP,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06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508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932亿元,增长8.1%。三次产业之比为2.8∶51.3∶45.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3260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20038美元)。

    图1:   2013-2018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财政收支。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655.3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7亿元,增长10.8%。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4.1亿元,增长13.0%,其中城乡社区和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46.7%和33.1%。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3.2万人,5.3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1.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9%。全年完成技能人才培训21.0万人次;完成各类农民培训4.8万人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2万人次,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18.6万人。

    市场价格。全年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16位。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七升一平”格局:医疗保健上涨5.0%,食品烟酒上涨2.6%、居住上涨2.4%,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上涨2.3%、2.3%、1.2%和0.1%;衣着价格持平。

    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2%,购进价格同比上涨7.5%,分别较上年同期回落2.5和5.5个百分点。12月宁波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6.1%,同比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第56位。

    二、 农业、新农村建设

    农业生产。全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17.1亿元,同比增长2.4%。蔬菜、花卉苗木、果用瓜播种面积分别增长0.9%、2.7%、3.2%。肉类总产量10.6万吨,下降5.8%;水产品总产量102.1万吨,增长2.0%。全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6家,累计达283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9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51家。

    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年创建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个,入选全国农业示范创建名单项目8个。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1个、特色精品村30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3个。全年全市共投入“百千工程”资金23.0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扩面提升自然村204个;年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499个,覆盖率达到62.0%。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4953.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30.8亿元,增长6.3%,其中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8.4%。分行业看,在35个行业大类中,26个行业增加值同比正增长;增加值占比前十大行业均实现正增长,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11.6%,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8.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8.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10.4%,股份制企业增长14.4%,有限责任公司增长3.3%,私营企业增长6.8%,外商投资企业增长6.3%,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6.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6513.5亿元,增长10.0%,其中出口交货值3134.2亿元,增长9.8%。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043.1亿元,下降1.6%,其中,利润总额1227.5亿元,下降1.4%。全市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8.1%。

    工业创新转型。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技术(研究)开发费316.2亿元,比上年增长25.5%;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11.6%,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2.5%。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0%、6.9%和9.3%。十七大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0%。

    建筑业。全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557.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15.5亿元,增长6.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0亿平方米,增长6.0%。全年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140.1万人,比上年增加5.9万人。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6%。全年共安排55个省市县长项目,其中34个已开工建设;共安排197个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122个市重大前期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624.4万平方米,增长5.2%。

    现代都市建设。推进围挡整治,全年完成围挡提升项目1392个,总长568公里;交通路网持续完善,机场路南延、环城南路东段、三官堂大桥及接线等工程进展顺利,北外环机场限高段建成通车;“三江六岸”品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海曙时代广场、江北侧滨江休闲带工程以及滨江大道一期景观提升工程建成开放;全年新建绿道176公里,全市累计里程超过1000公里。推进垃圾分类,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完整分类处置设施的城市,年末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8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1万吨/日。城市水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年全市污水处理量6.9亿吨,COD减排总量约14.2万吨。智慧城管网格覆盖面积达756.5平方公里,单元网格6520个。全年完成“三改”建筑面积1948.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819.4万平方米。

    五、贸易、旅游、会展

    贸易业。全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完成商品销售总额2.6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4.9亿元,增长8.1%。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3538.1亿元,增长7.9%;农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616.8亿元,增长8.7%。完成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7.3亿元,增长4.2%。在限额以上企业销售的商品类值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3.8%,服装、鞋帽及纺织品类增长6.5%,家用电器类下降1.7%,汽车类增长0.8%。年末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达4165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33.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0.6亿元。

    图2:2013-2018年宁波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单位:亿元

    电子商务。全年全市完成网络零售额1778.3亿元,比上年增长28.8%。全年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93.7亿元,增长77.0%,进口和出口额分别为144.5亿元和949.2亿元,分别增长85.3%和75.8%。

    旅游业。全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200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7%。接待国内游客1.2亿人次,增长13.9%;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977.9亿元,增长19.9%。住宿设施接待入境过夜游客84.0万人次,实现入境旅游收入4.2亿美元。年末全市共有星级酒店108家,其中五星级21家。天一阁·月湖景区获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授牌,成为我市继溪口—滕头景区后第二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年新增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14个,累计达193个。

    会展业。全年全市举办各类会展项目3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举办展览会192个,增加2个,展览总面积212万平方米。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25个。举办商务会议(论坛)85个,特色节庆活动46个。年度获“中国会展之星·中国最佳会展目的地城市”和“金五星优秀会展城市”等荣誉称号。

    六、对外经济、合作交流

    货物贸易。全年全市完成口岸进出口总额160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全年完成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8576.3亿元,增长12.9%,其中出口5550.6亿元,增长11.4%;进口3025.6亿元,增长15.7%。外贸出口占全国比重为3.38%,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企业5350家,累计达42566家;全年有进出口实绩企业20413家。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1.0%,出口额增长14.6%,拉动全市出口增长10.1个百分点;进口额占全市进口总额的54.5%,进口额增长20.7%,拉动全市进口增长10.8个百分点。从产品结构看,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5.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贸易伙伴看,直接与我市开展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222个,其中欧盟、美国和东盟分别完成进出口额1801.0亿元、1541.0亿元和792.8亿元,分别增长15.1%、11.8%和24.9%,三者合计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48.2%。全年完成对一带一路沿线64国进出口额2233.4亿元,增长12.5%,其中对中东欧16国进出口额243.6亿元,增长23.1%。

    表2  2018年宁波市货物进出口主要分类情况

    指标

    金额(亿元)

    增速(%)

    货物进出口总额

    8576.3

    12.9

    货物出口总额

    5550.6

    11.4

    其中:一般贸易

    4854.3

    12.9

    加工贸易

    626.0

    -1.6

    其他贸易

    70.4

    46.7

    货物进口总额

    3025.6

    15.7

    其中:一般贸易

    2431.9

    17.4

    加工贸易

    317.1

    10.1

    其他贸易

    276.7

    8.6

    利用外资。全市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数623个,比上年增加68个;合同利用外资73.5亿美元,增长18.3%;实际利用外资43.2亿美元,增长7.2%,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43.3亿美元。第三产业新批项目467个,增长13.6%;实际利用外资26.8亿美元,增长25.4%。

    对外合作。全年全市新批境外投资企业和机构172家;备案中方投资额4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2.1%。全年完成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16.8亿美元,下降18.9%。

    服务贸易。全年全市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830.0亿元,其中出口554.7亿元,进口275.3亿元,分别增长10.7%、10.1%和12.0%。全年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额336.6亿元,增长15.7%,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59.4亿元,增长17.6%。年末全市有实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495家,从业人员4万余人。

    国内合作。全年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2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1.7%,浙商回归实到资金986.3亿元,增长19.5%。全年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69个,实到资金24.2亿元。

    七、港口、交通

    港口生产。全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0.8亿吨,比上年增长7.4%,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宁波港域完成吞吐量5.8亿吨,增长4.5%。宁波港域全年完成铁矿石吞吐量8419.9万吨,增长0.4%;煤炭吞吐量5797.9万吨,下降3.1%;原油吞吐量6096.7万吨,下降7.3%。全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2635.1万标箱,增长7.1%,超越了深圳港,跃居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其中宁波港域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509.5万标箱,增长6.5%。年末宁波舟山港集装箱航线总数达246条,其中远洋干线120条,近洋支线74条,内支线20条,内贸线32条。全年完成海铁联运60.2万标箱,增长50.2%,增速居全国首位。

    交通基础设施。全年全市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99.5亿元,其中公路建设投资193.7亿元,农村公路改造完成投资4.4亿元。新增高速公路里程56.7公里,新增20万吨级码头2个,集装箱通过能力172万标箱。推进“桥头跳车”整治,牵头排查道路里程13968公里、各类桥梁6965座,前期358座问题点位全部整治完成。

    综合运输。全年全社会完成货运量6.1亿吨,比上年增长17.0%,货物周转量3597.2亿吨公里,增长32.6%。全年完成全社会客运量1.1亿人次,增长3.6%。其中,公路客运量3858万人次,下降9.8%;水路客运量190.2万人次,增长2.7%;铁路客运量5745.1万人次,增长10.9%;民航客运量首次突破千万人次,达到1171.8万人次,增长24.8%。

    表3  2018年宁波市交通货运情况

    指标

    单位

    绝对数

    增速(%)

    货运量

    万吨

    61454.2

    17.0

    其中:铁路

    万吨

    2689

    9.9

    水路

    万吨

    26324.5

    25.0

    公路

    万吨

    32424

    11.8

    民航

    万吨

    16.7

    -1.7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3597.2

    32.6

    其中:水路

    亿吨公里

    3125.4

    37.0

    公路

    亿吨公里

    471.8

    9.3

    公共交通体系。年末全市共有公交运营车辆9135辆,比上年增长4.0%,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5201辆,占比56.9%;运营线路1250条,增长3.1%。轨道交通流量快速增长,全年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12436.4万人次,增长10.7%。年末全市共有公共自行车43265辆,受共享单车影响,全市公共自行车累计租车2902.4万辆次,下降21.6%。年末全市共有出租车6266辆,累计运营里程75352.4万公里。

    八、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达6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家,邮储银行1家,外资银行5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4家。

    表4  2018年宁波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指标

    年末数(亿元)

    增长(%)

    本外币存款余额

    19150.0

    5.5

    其中:住户存款

    6663.0

    11.1

    非金融企业存款

    7049.0

    3.6

    本外币贷款余额

    19935.9

    12.2

    其中:住户贷款

    6171.5

    22.9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13587.8

    8.0

    证券业。全年全市证券成交总额4.7万亿元,比上年下降15.4%,其中股票和基金成交额2.7万亿元,下降18.4%。年末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100.6亿元,下降9.1%。期货代理交易量6619.4万手,下降12.3%;代理交易额4.2万亿元,增长6.1%。年末证券投资者开户数200.2万户,增长6.7%。年内新增证券分公司5家,证券营业部7家,期货分公司2家。年末全市共有22家证券分公司,148家证券营业部,1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期货公司,5家期货分公司和39家期货营业部。推进“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年内新增境内上市公司2家,实现首发(IPO)融资10.0亿元,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75家。全年各类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券等工具再融资269.5亿元。

    保险业。年末全市共有市级及以上产险机构32家、寿险机构24家、专业中介机构98家,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家。全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320.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58.5亿元,增长10.2%;人身险保费收入162.1亿元,增长1.9%。全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9.7万亿元,增长2.1%。全年赔付支出130.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96.3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33.8亿元。年内新推出创新项目29个,保险创新项目总数达160余项,保险服务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

    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市专利申请量7.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2.6万件;专利授权4.5万件,比上年增长21.0%,其中发明专利5302件,下降1.5%。全年有217项科技创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1项获得国家重大专项支持,13项入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共计获得国拨经费1.5亿元。全年全市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30家,累计99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72家,累计46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累计162家;新备案省级以上众创空间9家,累计77家,其中国家级23家。全年全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418项,比上年增长18.1%,合同成交总金额70.2亿元,增长64.0%;全市吸纳全国各地技术3372项,增长9.7%,合同成交总金额92.6亿元,增长22.3%。

    教育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20所,在校学生总数133.9万人。其中,在甬高校15所,在校学生15.6万人;普通高中84所,在校学生8.6万人;中职学校38所,在校学生6.6万人;初中220所,在校学生20.9万人;小学433所,在校学生49.0万人。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1013所,在校(园)生30.1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26.3%。义务段有26.8万名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才开发。全年全市人才总量达241.2万人,比上年增长9.8%,人才净流入率跃居全国第二。其中,新引进海外人才2080人,总量达1.3万人;新增博士、博士后924人,总量达6876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万人,累计达42.5万人;“3315系列计划”新入选创业创新个人65人,高端创业创新团队81个;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17家,累计161家;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累计80家。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5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62项。文艺精品创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舞剧《花木兰》荣获第十一届中国舞蹈最高奖项“荷花奖”。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获评国家一级馆,大榭史前制盐遗址获评全国“田野考古奖”二等奖,余姚河姆渡遗址获批浙江省考古遗址公园。

    卫生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卫生事业医疗机构4252家,医院170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家,三级乙等医院12家。年末全市实有病床3.8万张,拥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8.0万人,卫生技术人员6.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2.6万人,注册护士2.7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4张、11.0人、4.3人和4.5人。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0%,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2.41/10万人,婴儿死亡率1.84‰。

    体育事业。全年全市共举办50多项全国性以上赛事和活动。组队参加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共获得金牌173.5枚,银牌154.75枚,铜牌160枚,团体总分4745.5分,奖牌数和总分双双位居全省第二。全年新建健身路径448条,总数达7253条,新建成各类球场66个。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27.9亿元,创历史新高。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市拥有户籍人口603.0万人,其中市区295.6万人。全年出生51061人,其中男性26578人,男女性别比为109︰100。人口出生率为8.51‰,自然增长率为1.83‰,连续21年低于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820.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2.9%。

    居民收支。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402元,比上年增长8.6%。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34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33元,增长8.9%,实际增长6.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79。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200元,增长9.8%。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712元,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248元,增长5.0%。

    社会保险。年末全市企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53.0万人、405.0万人、281.8万人、369.9万人和278.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分别为113.3万人、33.9万人和327.4万人。年末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916.3万张,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达到72.0%。

    民生保障。年末全市拥有养老机构266个,床位数5.9万张。全年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8万人,低保资金实际支出4.7亿元。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885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1800元和1660元三档。全年有5.8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7.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全市671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年末全市特困对象集中供养3446人,集中供养率为87.6%。

    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市完成棚改投资158.2亿元,完成棚改面积164.8万平方米,建成并交付保障性安居工程8375套,新增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1540套,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1077户。

    慈善事业。全年市县两级慈善机构募集善款6.8亿元,比上年增长28.0%。救助支出6.3亿元,增长52.5%,受助的困难群众达38.4万人次。年末全市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已达67.2亿元,累计救助支出52.6亿元,受助416.0万人次。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全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7%,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下降10.8%。全年新增排污权交易97笔,交易金额6511.3万元,新增有偿使用347笔,金额1.6亿元。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年累计淘汰老旧车2.9万辆,淘汰燃煤小锅炉14台。全市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为89.5%,全面消除市控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全市117个县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Ⅴ类。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本级、镇海区和江北区分别被评为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示范区。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1670.4平方公里。

    “平安宁波”建设。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7起,死亡226人,比上年分别下降53.1%和27.6%。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12人。全年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2844件,其中大要案24件,罚没款2879.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7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0.7万件,调解成功10.5万件,成功率达99.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件、1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8件、135人次。

    注:(1)本公报所列2018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2013年以来的地区生产总值已包含研发支出。

    (3)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5)原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已统一改称为特困对象。


    2018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