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12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11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开展1-10月全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持续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做好1-10月经济形势分析及下步趋势预判。做好全市及各地经济运行重点指标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参与做好市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二)完成前三季度部分派生产业GDP核算。完成前三季度宁波市海洋产业增加值、文化创意产业规上、限上部份增加值计算。协助发改委完成年度及4季度当季GDP相关支撑性指标目标预测。
(三)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七人普短表登记工作,并完成验收。组织指导各地开展七人普长表登记工作。
(四)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提供有关统计资料。按要求提供2018-2020年分所有制的增加值、税收、能耗、外贸交易额等数据,并配合进行有关情况说明。
(五)组织评审公示2020年宁波市统计诚信示范单位(企业)。组织完成推荐及评审工作,确认45家企业(单位)为2020年宁波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单位),并对外公示。
(六)组织开展十大民生实事满意度等6项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开展2020年宁波市十大民生实事满意度、营商环境满意度、城乡居民旅游意向、生活垃圾分类和平安家庭知识等调查。
(七)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进行学习交流。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要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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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全年经济运行监测及明年形势预判工作。继续跟踪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完善全年经济形势预测及明年形势预判;做好“双底线”考核相关重点指标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做好市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明年主要经济指标年度目标设定。
(二)开展七人普长表登记等工作。指导各地完成普查长表登记,组织进行行业职业编码,开展比对复查工作。
(三)做好“12.8”法治宣传活动。做好12月法治宣传各项工作,落实“12.8”法治宣传活动。做好省局 “双随机”抽中企业执法检查工作。
(四)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公众美好生活需求等3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分别是《2020年宁波市政府中心工作调查》、《宁波市“十四五”期间公众美好生活需求调查》和《2020年宁波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调查》。
(五)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在抓好局机关学习计划具体落实的同时,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有关进修轮训。
(六)调研谋划全市统计工作思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握“十四五”我市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调研谋划跟踪监测中长期规划进程、落实统全统准要求、创新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提升统计研判参谋质量的具体思路举措,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系统执行力、协同力、研究力、参谋力、服务力。
宁波市统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