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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费暴涨或对出口相关企业形成冲击
作者: 服务业处 余盛盈
发布日期: 2020-12-29 18:58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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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市出口相关企业经历了停工抗疫、复工复产、努力恢复、快速增长等过程,而半年度以来,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蔓延,集装箱供不应求导致海运费持续攀升的问题凸显,已对我市出口相关企业形成冲击。

    由于全球经济复苏的不均衡性,以及圣诞、新年等传统运输旺季的到来,加上国外疫情蔓延导致的劳动力不足,世界多地港口出现拥堵现象,与国内许多港口集装箱极度匮乏形成鲜明对比,国内运力资源受到较大影响。在此背景下,航运公司调整舱位,征收高昂的附加费用,许多地区的海运费已出现翻倍增长局面,部分航线甚至超过万元美金,创下历史新高。

    暴涨的海运费和“一柜难求”的形势对我市货代和外贸出口企业的生存造成了较大影响。

    一是货代企业资金压力明显上升。调研显示,目前海运费用结算主要有两种方式:离岸价FOB和到岸价CIF。其中到岸价是指将货物送到对方指定的港口后的价格,包括海运费。在到岸价结算的情况下,作为中间方,货代公司需提前垫付一部分船运公司的费用,随着运费的上调,垫付款也水涨船高;如受访企业表示,到东南亚地区的垫付资金由200美金一个柜子飙升到2000美金,极大影响了货代公司的资金运转。从规上企业来看,营业成本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企业占比从半年度的62.3%上升到1-10月66.5%;44.4%的企业营业成本率(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半年度有所提高,其中有12.1%的企业提高幅度超过一个百分点。

    二是货主方的成本明显上升。调研显示,海运费由货主方与客户协议确定承担方,部分出口企业与国外客户在提前多月签订合同,约定以CIF计价的,近几月普遍承受成本高涨带来的损失,部分甚至亏损出货。从限额以上有出口业务企业来看,1-10月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9%,高出同期营业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而6月起至10月末的这五个月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6%,高出收入增速1.8个百分点;56.8%的企业营业成本率较半年度有提高,26.8%的企业提高幅度超过一个百分点。

    三是对货物出口形成较大不利。受访企业表示,海运费的暴涨严重挤压了利润,一旦运费超过集装箱货物价值的三分之一或者更多,国外客户将面临严重亏损,让出口商延迟出货甚至取消订单,企业或将面临不能出货的局面。而海运费的暴涨也会导致国外客户更多选择FOB模式,影响货代公司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