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于2020年4月24日印发《实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的若干规定(试行)》,主要包括首问责任主体、工作原则 、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疑难解决、投诉整改 、监督管理 等七个方面,并明确了首问事项办理流程、首问事项转办和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