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2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发布2020年全市统计公报。完成2020年统计公报的编撰、发布和后续宣传解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梳理提供2020年部分市级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重点任务。
(三)做好“两会”期间统计服务。抽调市“两会”联络员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向全国两会代表、有关部门提供数据及对外宣传口径等统计服务工作。
(四)做好有关重点产业增加值核算及推算。完成2019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海洋经济增加值、三新经济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测算,并进行2020年增加值推算。
(五)积极推进贸易“应统尽统”试点工作。初步拟定试点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思路。
(六)推进投资数据大平台建设。完成招投标,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保密协议和咨询合同。
(七)启动人普评比和数据开发工作。对各区县市及功能区已完成的阶段性七人普工作进行定量评分;开展人普数据分析运用准备工作,拟定人普课题分析选题方案。
(八)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续工作。拟制和上报《局党组关于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拟制和公示《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
二、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及调研工作。组织做好开年全市经济运行“开门红”情况调研分析和一季度的预测分析。
(二)组织做好有关考核评价工作。会同市考核办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质量考核相关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细化完善新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三)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根据全市“两会”确定的全市年度重点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部署,研究并细化全市统计工作年度具体任务及责任分解。
(四)研究制定2021年社情民意调查项目计划。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等部门沟通,商议2021年度部门委托项目调查计划;结合2021年宁波十大民生实事、宁波“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等谋划2021年自主调查项目选题。
(五)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2021年市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
(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筹备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