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3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及调研工作。组织做好开年全市经济运行“开门红”情况调研分析和一季度的预测分析。做好经济运行联席会议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组织做好有关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会同市考核办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质量考核相关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细化完善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三)部署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解读工作。向上级局了解七人普有关数字汇总情况,撰写报告;召开全市人口普查数据分析评估会,按保密要求报送宁波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人普数据公报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四)研究制定2021年社情民意调查项目计划。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等部门沟通,拟定2021年度部门委托项目调查计划;结合2021年宁波十大民生实事、宁波“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等谋划2021年自主调查项目。
(五)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完成2020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完成月度统计失信企业公示、行政执法、近五年行政争议败诉清单等梳理上报工作。
(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全市统计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拟制《2021年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二、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及系列服务工作。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完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做好各层面会议资料准备工作。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外发布及各方咨询应答、各种媒体舆情引导相关工作。
(二)深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定并下发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基层统计机构星级评定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发布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并进行全方位数据解读,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四)做好一季度GDP核算工作。收集支撑性指标数据,做好经济预警监测。接收省局反馈认定的宁波市1季度GDP核算结果;组织开展区县(市)1季度增加值核算及文化、海洋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五)配合国家统计局在宁波召开农业统计培训会议,做好会务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全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局实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和有关宣讲、实践活动。
(七)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组织党员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相关活动。
宁波市统计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