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1)》的通知
国统字〔2021〕70号
核算司、工业司、能源司、投资司、贸经司、人口司、社科文司、农村司、调查中心、科研所: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1)》已经国家专项调查项目审批程序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
2021年4月27日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