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宁波市统计局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5月份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 07- 02 16: 26
来源:
阅读次数:
【文字
关闭窗口
保护视力色:

    一、4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及系列服务工作。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完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预测预判及综合分析,并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外发布及各方咨询应答、各种媒体舆情引导相关工作。

    (二)做好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监测分析相关基础工作。初步拟定指标体系,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整理。会同市委政研室等部门启动指标目标值收集工作,做好进程测算准备工作。

    (三)做好一季度GDP核算工作。收集支撑性指标数据,做好经济预警监测。接收省局反馈认定的宁波市一季度GDP核算结果;组织开展区县(市)和卫星城市一季度增加值核算及文化、海洋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四)拟定七人普公报,做好发布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人普办统一部署,拟制宁波市七人普公报,并报送省人普办审核;部署各区县(市)公报草拟送审工作,做好市县两级人普公报发布准备工作。

    (五)做好国家统计局在宁波召开农业统计培训会议及有关领导在宁波调研服务工作。做好全国农业统计培训会议会务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做好农村司李锁强司长一行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调研、贸经司董礼华司长一行开展商贸服务业调研服务工作。

    (六)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有关工作。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相关文件精神和统计督察迎检工作;组织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会同市委督察室做好统计工作专项督察方案拟定、督察人员对接等工作。

    (七)启动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局要求,推选宁波慈溪市为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区域。落实试点相关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选定和上报调查对象,做好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八)组织开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4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4月23日组织新一届委员进行了党务培训。

    二、5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1-4月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继续跟踪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完成1-4月经济形势分析。做好全市及各地经济运行重点指标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二)发布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并进行全方位数据解读,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指导各县级普查机构发布人普公报。

    (三)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专项督察工作。会同市委办组织四个督查组,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分赴各区县(市)、有关功能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四)参加市政府环保督察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镇海区、高新区现场环保督察工作,搜集有关环保疑难问题并反馈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交通出行满意度等三项社情民意调查。分别是《2021年宁波市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宁波市消费者信心调查》和《宁波市交通出行公众满意度调查》。

    (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实践活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