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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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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5- 16 1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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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⒈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浙江省统计法规、规章,在立法权限内组织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⒉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市)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⒊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⒋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做好全市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⒌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⒍统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⒎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⒏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区县(市)、市级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⒐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管理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⒑协助区县(市)党委管理区县(市)统计局正副局长、总统计师。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管理区县(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和省级、市级统计事业经费。

    ⒒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数据管理中心预算和宁波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50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结转下年。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45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0.32万元,占94.54%;其它收入177.20万元,占3.93%;上年结转收入69.18万元,占1.53%。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4494.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50.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45.04万元、其他支出(类)12.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04.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8.35万元,项目支出632.20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1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260.32万元,上年结转58.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8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45.04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18.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9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86.17万元,占76.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8.21万元,占7.60%;卫生健康支出(类)136.34万元,占3.15%;城乡社区支出(类)22.64万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类)545.04万元,占12.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25.8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434.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1.97万元,增长30.6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经费纳入2022年预算管理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26.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5.12万元,增长12.07%,主要原因是:局属数管中心按单项定额标准计领公用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9.7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7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41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缴费基数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8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2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缴纳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缴费基数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8.6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26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缴费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5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0万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是:缴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基数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4.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42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缴费基数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6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04.72万元,下降90.0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财政分两个年度拨款,2022年比2021年预算安排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41.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2.35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以及财政预算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2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1.26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1.26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开展公务交流出访和进行人员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来甬进行工作指导、政策调研、统计调研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宁波市公车中心派驻1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5.2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7.40万元,增长1.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43.2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43.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9.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宁波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宁波市统计局2022部门预算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