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一、3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全市经济发展“开门红”情况监测分析研判。密切跟踪监测各行业指标运行情况,联合商贸、经信、住建等部门开展全市经济发展“开门红”情况调研,组织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预分析,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谋。
(二)做好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相关工作,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开展碳排放“计算一致性”研制。受省统计局委托,开展规上工业统计数据碳排放“计算一致性”研制,结果应用于全省“碳效平台”碳排放测算。
(四)推进单位“入库纳统”工作。组织完成3月份调查单位市级申报;在基层统计部门推广应用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分析系统,并跟进优化相关功能模块,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排摸入库效能。
(五)推进“甬数通”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推动“财务指标智能采集”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上线数据宁波公众版,推进统计基层网格智治工作。
(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深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全国、省“两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二、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市经济“开门红”监测分析及服务工作。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完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做好各层面会议资料准备工作。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对外发布及各方咨询应答、各种媒体舆情引导相关工作。
(二)开展“共同富裕”基础数据库试点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全省共同富裕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调查,并结合调查结果开展相关分析。
(三)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根据国家、省统计局要求,于4月上旬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并形成全市综合自查报告上报省局。
(四)推进“甬数通”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上线数据有声解读模块,扩充综合数据池,完善数据宁波大屏展示模块,有序推进浙企“最多报一次”系统和“统计E家”普及和应用。
(五)准备开展“共同富裕”等民意调查。做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民众四感监测、消费者信心和交通出行公众满意度调查。
(六)启动“五经普”筹备工作。草拟修改五经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关文件,准备启动五经普筹备工作。
宁波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