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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2 17:06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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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决定于5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5日-6月30日。

    二、检查指标及内容

    (一)检查专业及检查指标

    1.规上工业: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建安工程;

    3.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4.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营业收入;

    5.规上服务业: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二)检查期别:2022年1-3月。

    (三)检查内容:主要检查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台账设置、政府干预统计等情况。

    三、检查地区的选定

    每个市选择2个县(市、区)开展检查,省局对2个县(市、区)进行直接检查,省局检查过的地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检查。每个县(市、区)检查30家企业(项目),其中规上工业10家、固定资产投资10家、限上批发零售业3家、限上住宿餐饮业2家、规上服务业5家。

    四、检查企业(项目)的选定

    各市统计局于5月1日前上报选择检查县(市、区)名单,由省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在选中的县(市、区)2022年3月名录库在库单位(项目)中随机抽取,具体检查名单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下发。

    五、实施方式

    省局直接检查与市局组织检查相结合。

    六、工作要求

    各市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抽查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要求,7月15日前将抽查工作情况报送省统计局。联系人:周亚望,电话:0571-87053279。




    浙江省统计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