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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消费回暖,1-5月社零增长0.1%
作者: 服务业处 夏振
发布日期: 2022-07-05 17:18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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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份,疫情缓解给消费市场的恢复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各级大力促消费政策措施的带动作用下,我市消费市场加快回暖。1-5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2.5亿元,同比增长0.1%,增幅在全省位次前进2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6.6亿元,同比下降0.6%。具体来看:

    5月当月消费恢复势头较好,社零回升幅度好于全省全国。5月当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7亿元,同比下降2.6%,降幅好于全省(-3.2%)、全国(-6.7%)。当月降幅较4月收窄13.1个百分点,回升幅度居全省第3位,分别好于全省、全国4.5、8.7个百分点。

    生活办公类消费品保持增长,升级类商品零售回升明显。从限额以上单位来看,1-5月,石油及制品类、粮油食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和办公用品类当月分别增长17.3%、28.6%、8.1%、37.7%。汽车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家具类、金银珠宝类商品当月增速比上月分别回升31.1、13.5、19.5、22.0个百分点。

    热点消费持续发力,新型零售支撑作用显著。1-5月,新能源汽车、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限额以上零售额分别增长125.2%、34.8%、10.6%。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7.1%,增幅较1-4月扩大5.2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个百分点。

    尽管5月消费回升向好,但也要看到当前消费市场总体仍处于下行趋势,消费增长仍处于较低水平。为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建议下步一是促消费,增加本地汽车专项消费补贴,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电器设备零售;二是转业态,广泛发展净菜配送、网络零售、餐饮管理等非接触或少接触行业;三是扩平台,积极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推进大型商超产业单位转法人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