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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03 15:35
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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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发〔2023〕15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间,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补登。1.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区(县、市)设立的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受理点集中登记;2.联系当地经普办公布的联系电话,告知经营地址,预约上门时间,县级经普办将委派普查员上门开展清查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宁波市经普办或各地普查机构举报。宁波市经普办联系电话:0574- 0574-89298210(业务咨询)、0574- 89298145 (违法举报);各区(县、市)清查登记集中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集中受理点

      地址

      咨询电话

      海曙区经普办

      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行政中心12号楼22楼2205室

      0574-55881143

      江北区经普办

      江北区深悦广场7号楼江北区统计局810室

      0574-89582966

      北仑区经普办

      北仑区新碶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510办公室

      0574-89383787

      镇海区经普办

      镇海区民和路569号镇海区政府C座6楼

      0574-89389489

      鄞州区经普办

      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政府B楼6楼

      0574-83069958

      奉化区经普办

      奉化区大成路275号城投商务大厦5楼520室

      0574-89285473

      象山县经普办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518室

      0574-89387846

      宁海县经普办

      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座612办公室

      0574-89289779

      余姚市经普办

      余姚市南雷南路315号516室

      0574-62698063

      慈溪市经普办

      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1425室

      0574-89591493

      高新区经普办

      高新区广贤路999号高新区管委会806办公室

      0574-89288476

      前湾新区经普办

      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一号 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133办公室

      0574-89280275

      特此公告。

      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