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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3年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2023-02-28 15:17:57

一、2023年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做好服务“开门红”有关工作。会同发改等部门密切监测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开年运行情况,做好决策参谋服务;全力加强向上对接,及早推动新增单位(项目)入库纳统,做好2月份数据生产,服务助推经济“开门红”。

(二)扎实开展年度统计核算、数据发布解读工作。完成市级及各区(县、市)健康、体育、数字经济核心、“三新经济”等重点产业增加值核算;开展全市在库名录单位行业代码和主要业务活动匹配核实工作。编印统计概览,完成2021年统计公报编撰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做好各层面年度统计数据服务工作。

(三)积极推进“五经普”准备工作。积极对接省局争取省级专项试点,向市政府汇报五经普有关情况,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相关信息核实变更,做好五经普宣传外包采购意向发布准备。

(四)组织开展国家专项治理和省级统计督察迎检准备。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专会部署国家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和省级统计督察迎检自查具体任务。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统计监测试点工作。研究拟定国家“统计云”试点项目初步建设方案,细化“统计大脑”业务融合试点计划;谋划我市战略目标管理建设构想并向省局汇报,初步确定以GDP和规上工业为重点开展项目建设。组织召开共同富裕统计监测试点推进会,完成共同富裕统计监测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制定。

(六)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召开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会议精神,拟制发布统计系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重点工作清单,部署年度统计工作。

(七)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相关工作。开展2023年宁波市消费券使用及消费意愿网络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撰写;调研报告获汤飞帆市长批示。

二、3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开门红”情况监测研判分析。组织开展“开门红”情况调研分析和一季度预测分析,密切跟踪监测各行业指标运行情况,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谋。

(二)扎实推进五经普准备工作。根据省工作进度情况,提请市政府制发五经普通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选点单位培训;做好村级边界调整,为五经普划区绘图打好基础。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等相关工作。完善国家“统计云”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对接大数据局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及时启动战略目标管理试点任务,组织编制我市经济运行预警指数。

(四)实施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试点任务。细化制定省级试点方案任务清单,明确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市域样板打造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综合试点任务实质性落地。

(五)完善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协商建立统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

(六)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开展深刻剖析,及时拟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