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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3年5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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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 05- 29 10: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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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5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相关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全市1-4月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收集提供市县两级重点指标数据,做好参谋服务。修改完善《“八八战略”二十周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资料本。做好统计数据社会咨询回复、主动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八八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浦江经验”重要批示精神,主要领导带队赴余姚凤山街道开展“联镇街入村社”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循迹溯源、重温嘱托、感恩奋进”现场学习。

    (三)加力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宁海、余姚“双随机”检查,会同消防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初步完成我市防治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工作。推动各区(县、市)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完成《宁波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修订。

    (四)切实抓好五经普工作。完成五经普市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落实普查设备采购、场地物资保障等工作。制定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方案,专会部署市级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抓好任务落实。

    (五)完成市级统计督察。按照2023年市级统计督察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对江北区、市交通局首轮市级统计督察。督促各地对标上级要求做好省级统计督察迎检准备。

    (六)持续推进统计改革相关工作。加快落实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省级试点任务,做好工业主要指标战略目标管理试点对接工作。完善“甬数通”统计多场景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方案,推进国家统计云及省级“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试点工作。

    (七)完成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全面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并完成巡察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撰写及上报工作。

    二、2023年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监测分析。加强1-5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做好数据简析推送、各层面会议材料准备等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修改完善经济运行指数编制方案。推进《“八八战略”二十周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编撰工作。持续做好社会各界统计数据咨询回复、主动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集中交流调研成果。局主要领导作专题党课报告。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访群众”活动,统筹推进统计“五大专项行动”,推动重难点闭环解决。

    (三)持续抓好五经普工作。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五经普相关议题准备,筹备召开全市五经普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全过程模拟五经普流程,完成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主体工作。开展五经普划区绘图前期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完成县级普查机构组建,落实普查办办公场地开展集中办公。细化五经普宣传计划,完成宣传外包工作。

    (四)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对江北区、市交通局统计督察情况报告起草。制定迎接省级统计督察相关工作方案,做好向上汇报、材料整理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全面做好迎检准备,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查询、专业核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风险。

    (五)加快落实统计改革相关试点任务。抓好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试点任务落实,研究编制全市共同富裕指数。扎实推进国家统计云及省级“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试点任务。加强与省局对接,推进工业主要指标战略目标管理试点任务。

    (六)抓好社情民意调查。开展月度企业家宏观经济形势等调查,完成2023年我市教育助学满意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民众四感等调查报告,做好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市级抽查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