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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3年6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7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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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 06- 26 16: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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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6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监测分析。加强1-5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做好数据简析推送、各层面会议材料准备等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修改完善经济运行指数编制方案。推进《“八八战略”二十周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编撰工作。持续做好社会各界统计数据咨询回复、主动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集中交流调研成果。局主要领导作专题党课报告。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访群众”活动,统筹推进统计“五大专项行动”,推动重难点闭环解决。

    (三)持续抓好五经普工作。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五经普相关议题准备,筹备召开全市五经普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全过程模拟五经普流程,完成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主体工作。开展五经普划区绘图前期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完成县级普查机构组建,落实普查办办公场地开展集中办公。细化五经普宣传计划,完成宣传外包工作。

    (四)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对江北区、市交通局统计督察情况报告起草。制定迎接省级统计督察相关工作方案,做好向上汇报、材料整理准备等工作。督促各地全面做好迎检准备,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查询、专业核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风险。

    (五)加快落实统计改革相关试点任务。抓好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试点任务落实,研究编制全市共同富裕指数。扎实推进国家统计云及省级“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试点任务。加强与省局对接,推进工业主要指标战略目标管理试点任务。

    (六)抓好社情民意调查。开展月度企业家宏观经济形势等调查,完成2023年我市教育助学满意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民众四感等调查报告,做好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市级抽查自查工作。

    二、2023年7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全力做好半年度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全力推动新增单位(项目)入库纳统,精细做好数据生产,组织开展半年度GDP核算,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全面反映发展成果,努力支撑助推“二季好、半年优”。紧密协同部门,加强主要经济指标半年度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提供数据简析、经济运行分析等,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服务,并做好经济数据发布解读及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跟进开展创改开和“十项重大工程”数据监测服务。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组织完成相关晾晒指标数据跟踪监测和收集整理提供,做好信息咨询参谋服务。

    (三)扎实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市级经普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五经普相关议题等重要会议。全面完成五经普市级综合试点,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提炼,为下一步正式普查打好基础。指导区(县、市)做好普查员选聘培训,部署开展单位清查,推进普查区划区绘图。开展五经普宣传物料准备、经普形象设计、试点总结宣传、后期宣传策划等工作。

    (四)持续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有关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安排,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持续开展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实施重点执法检查和常态化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消除数据质量风险。对接有关部门落实落细统计监督与纪检、组织、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向江北区、市交通局反馈市级统计督察意见,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五)加快推进重点统计改革。推进共同富裕统计监测省级试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构建我市共同富裕指数指标体系。深化高分统计遥感应用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等国家统计改革试点,开展乡村振兴监测评价。深化统计数字化改革,推进全省“统计大脑+应用”业务融合试点。推动工业主要指标战略目标管理方案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六)多举措开展统计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八八战略”二十周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编纂,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全市统计学会换届改选。

    (七)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联镇街入村社”“走企业优服务解难题”及领导下访接访活动,加强与结对街道、村(社区)企业对接联系,掌握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深化统计系统“数盘家底”“数助发展”“数必真实”“数智赋能”“数惠各方”等五大专项行动,聚力抓好重点问题闭环解决,巩固提升调查研究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