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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5.1%
发布日期: 2024-06-19 11:41
来源: 能源和环境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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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月全社会用电量3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增速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工业用电量23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一季度提高了0.4个百分点。此外,一产、二产、三产的用电增速均为两位数。从当月看,4月全社会用电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比3月增速提高了2.6个百分点;4月工业用电6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5%,增速比3月提高了4.5个百分点。

    工业对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增速贡献率达76.9%。工业前十大用电行业的用电累计增速均正增长,其中化学原料业(19.8%)、金属制品业(11.6%)、橡胶和塑料业(13.9%)、汽车制造业(22.0%)和石油加工业(21.0%)合计对全社会用电累计增速贡献率为39.1%。

    分地区看,1-4月所有区(县、市)增速均达两位数,增幅从高到低依次为:宁海(23.3%)、北仑(17.9%)、余姚(16.7%)、慈溪(15.8%)、奉化(14.1%)、江北(13.7%)、鄞州(13.3%)、象山(12.2%)、海曙(11.3%)和镇海(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