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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4年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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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8- 29 09: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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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8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省统计督察整改要求,代拟起草我市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任务和职责分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发文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推进统计督察整改,确保问题闭环销号;并举一反三,完善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强专业核查、执法检查,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对1个区(县、市)、1个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市级统计督察。

    (二)全力做好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围绕“三季好”目标,紧密协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分析,重点做好科技创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统计分析,及时提供数据简析、图表分析等,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参谋服务,并积极开展数据发布解读等统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引导发展预期。

    (三)积极稳妥推进统计云上线试运行。统筹推进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技术服务保障、数字化平台衔接等工作,密切跟进系统试运行情况,并及时做好业务指导和运维保障,确保我市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顺畅贯通、平稳有序。

    (四)持续推进经济普查后续工作。配合国家经普办完成普查数据终审验收,启动经普内部课题研究方向征集,做好技术业务文章撰写、普查风采展示等普查总结工作。

    (五)加快推进智慧统计建设市域探索。推进“甬数通”统计多场景应用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研究制定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甬数宝·智慧统计体系”建设,优化“甬数宝”大模型知识问答和文本分析生成功能,加快实施统计大模型国产化部署和测试。

    二、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聚力谋划统计现代化改革项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会提出的统计领域改革任务,结合宁波实际,加强对国有及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碳排放统计核算、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监测、科创集聚区常态化监测、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等改革项目的探索研究,争取获得上级试点,贡献宁波方案。

    (二)全面推进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照《宁波市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统计局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各部门及统计系统压茬推进督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清单推进、闭环销号;并以整改为契机,完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等,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对宁海县、市科技局开展市级统计督察。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密协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重点部门,做好1-8月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监测分析,重点围绕关键性核心指标,以及R&D、数字贸易、“两新”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全面深入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参谋。

    (四)抓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精准有效开展“五经普”数据汇总评估,力促总量平稳衔接、结构优化合理。组织开展经普技术业务文集评选、经普与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开发应用、普查课题研究等工作。

    (五)持续深化宁波智慧统计建设。完成“甬数通”统计多场景应用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加快打造集统计数据、部门数据、网络大数据为一体的统计“大数库”底座,和以“甬数宝”统计大模型为服务端口的智慧统计新模式。做好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线运行相关运维保障工作。

    (六)拓面开展统计咨询服务。编撰《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资料本,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做好月度数据发布解读、舆情引导等统计咨询服务,持续提振发展信心,科学引导发展预期。

    (七)认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做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城市吸引力、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