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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5年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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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4- 30 10: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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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4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监测服务一季度“开门红”。做好一季度数据生产,完成市及各区(县、市)、卫星城市、重点开发园区季度GDP核算。开展1-3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合媒体发布解读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二)推进重大普查调查。完善市级五经普主要数据公报,做好普查课题研究等资料开发准备。制定印发《宁波市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三)开展统计重点改革探索。推进“甬数宝”“甬数通”“甬有普”等统计数字化应用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统计系统“四个突出”12项改革创新项目和20余项重点任务。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专题读书班,统筹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二、5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深化落实跨部门协同监测机制,紧密协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深入开展1-4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开展GDP统计方法联合研究,实施企业家宏观形势调查,加强宁波与全国、全省、杭州等重点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分析比较,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好统计支撑。

    (二)统筹推进重点普查调查。完善五经普市级公报,组织开展公布发布解读,推进经普资料开发、课题研究等工作。紧密对接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协调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指导县、乡完成抽样调查机构组建、经费安排等事项,推进划区绘图等工作。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

    (三)加快实施统计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应用DeepSeek等最新大模型资源,加快推进“甬数宝”“甬数通”“甬有普”等统计数字化应用开发建设,统筹做好模型迭代、功能完善等工作。细化落实全市统计系统“四个突出”12项改革创新项目及迭代“361”产业体系统计监测机制等27项统计重点任务。

    (四)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深化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和解难破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五)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做好统计专报月报、经济运行监测等资料编撰和社会咨询应答、媒体舆情引导等工作,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引导发展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