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9 14:57:52
一、6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监测机制,会同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紧密开展1-5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宁波与全国、全省、杭州等重点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分析比较,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好统计支撑。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工作。举一反三、延伸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协调准备市政府统计法治相关学习议题,做好最新统计法治制度要求传达学习。持续深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开展针对性统计执法检查、督导。
(三)统筹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加快“甬数宝”“甬数通”“甬有谱”建设进度,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及时开展应用推广。细化落实全市统计系统“四个突出”改革创新项目,探索开展在地产业活动单位入库纳统、GDP等重点指标统计方法联合研究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重点普查调查。对接指导各区(县、市),协调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发布解读五经普市级公报,统筹做好经普资料开发、课题研究工作。
(五)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学、查、改工作。
二、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细致抓好上半年数据生产,组织开展半年度GDP核算,做好全市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发布。
(二)落实落细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按照市级整改方案要求,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细化落实整改任务,并结合国家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学习贯彻,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优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措施,持续提升执法检查、专业核查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水平。
(三)统筹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加快“甬数宝”“甬数通”“甬有谱”建设进度,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及时开展应用推广。细化落实全市统计系统“四个突出”改革创新项目,探索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重点普查调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协调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四农普”前期筹备有关工作。持续推进五经普资料开发、课题研究工作。
(五)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学、查、改工作。